近年来,童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质量问题频现。中国强制性标准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对童鞋产品质量做了明确的规范,随着国家产品质量监管的日益严格,如何确保儿童鞋的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GB 30585的要求,已成为许多企业赢得市场的关键。
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全部内容均为强制性的,对由各种不同材料制作而成,供14岁及以下儿童(鞋号不大于250mm)日常穿用的鞋类,该规范建立了物理安全机械性能、异味和限量物质方面的强制性监管要求。
儿童皮鞋,儿童皮凉鞋,儿童帆布鞋、儿童胶鞋、儿童布鞋,儿童塑料凉鞋拖鞋,婴幼儿布鞋,儿童雨靴,雪地靴等(供14周岁及以下儿童[鞋号不大于250mm]日常穿用的鞋类)。
(【备注】1. 婴幼儿鞋:鞋号不大于170mm,供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2. 儿童鞋:鞋号大于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鞋。)
鞋类生产商、品牌商、经销商、进口商。
中国儿童鞋强制性国家标准。
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异味和限量物质方面。
检验项目 |
测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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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机械安全性能 |
鞋内外应无露出的钉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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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鞋(包括鞋上附件、鞋跟等部件)不允许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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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内应无断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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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不应完全容入按 GB 6675.2-2014 中 5.2 要求的小零件试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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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应安装牢固。婴幼儿鞋上小附件抗拉强力应≥70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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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勾心应符合 GB 28011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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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跟高应不大于 2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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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味 |
≤ 2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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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量物质 |
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 |
≤ 10 mg/kg |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
纺织品:≤ 2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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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和毛皮:≤ 3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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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婴幼儿鞋:≤ 20 mg/kg 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75 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30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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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总量 |
砷: ≤ 100 mg/kg 铅: ≤ 100 mg/kg 镉: ≤ 10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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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二甲酯 |
≤ 0.1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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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部件中的 N- 亚硝基胺 (婴幼儿鞋) |
不应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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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二甲酸酯 |
婴幼儿鞋: DINP, DIDP, DNOP: ≤ 0.1 % DEHP, DBP, BBP: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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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鞋: DEHP, DBP, BBP: ≤ 0.1 % |
注:具体要求以标准文件为准。
2双。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