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产品·每周资讯丨2024年第22期

2024-06-20 01:40:33 120

政策动态

 

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公告修正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

      为加强化妆品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下称本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卫生福利部于一百零八年5月30日以卫授食字第1081601761号公告订定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本法第五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于一百十三年7月1日停止适用,将原规定于《特定用途化妆品》成分名称及使用限制表及《化妆品中抗菌剂成分使用及限量规定基准表之部分成分移入本表规定,并参酌国际间化妆品管理规范,修正本表之产品类型及注意事项等,新增计122项、修正计31项及删除计2项成分及修正表末说明。

详见: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9840&log=detailLog

【信息来源:行政院公報,时间:2024-5-30】

 

监督通报

 

 欧盟
1.丁苯基甲基丙醛

通报时间:2024.05.31(第23周)

通报国:意大利

通报编码:A12/01508/24

产品类别:沐浴露

风险类别:化学风险

通报原因:根据成分列表,该产品含有丁苯基甲基丙醛(BMHCA),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BMHCA可能会损害生殖系统,可能损害未出生婴儿的健康,并可能导致皮肤过敏。该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法规。

通报国措施:禁止销售产品及采取任何配套措施


【知识点】香精过敏原-铃兰醛

      丁苯基甲基丙醛,即铃兰醛(lilial),是香精香料中的过敏性组分之一,因具有刺激性。早前被欧盟化妆品法规列入限用物质清单中,在驻留类产品中其用量大于0.001%及淋洗类产品中用量大于0.01%时,需要在标签上列入全成分清单中。2020年,因该物质具有潜在的生殖毒性,铃兰醛被列入禁用物质清单中,2021年11月3日,欧盟正式发布(EU)2021/1902号修订案,铃兰醛在欧盟化妆品中被正式禁用,该禁令于2022年3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含铃兰醛的化妆品均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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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风向

 

青岛海关发布市场采购基本知识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二、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信息应当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对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的商品,海关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四、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三)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五、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

      (一)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二)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货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

      (一)需征收出口关税的;

      (二)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

      (三)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qingdao_customs/406496/ztlm/4744412/4744415/4745073/index.html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时间:2024-6-7】

 

大连海关发布2024年3月欧盟Safety Gate通报中国产品情况分析

一、通报概况

      2024年3月,欧洲22个国家通过欧盟安全门(Safety Gate)系统(该系统原为RAPEX)发布301起产品通报,来自25个出口国的产品遭到通报,被通报数量排名前三的产品及情况依次是化妆品96起,电器设备53起,玩具产品52起。发布通报数量前三的国家及情况分别是意大利68起,德国46起,捷克31起。中国出口产品被通报127起,占总通报量的42.19%。被通报数量排名前三的中国产品及情况是电器产品47起,玩具产品46起,首饰5起。通报中国产品数量排名前三的国家及情况是匈牙利21起,波兰19起,瑞典18起。

二、通报原因

      电器产品:2024年3月,中国出口至欧洲市场的各类电器被安全门系统通报47起,包括USB充电器、延长线和灯串等电器产品。通报风险类型主要是触电风险和环境风险等。通报原因主要是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RoHS2指令、EN 60598和EN 62368-1等。

      玩具产品:2024年3月,中国出口至欧洲市场的各类玩具被安全门系统通报46起,产品主要是毛绒玩具、塑料玩具、磁性玩具等。通报风险类型主要是因小零件脱落引起的窒息风险、化学风险和环境风险等。通报原因主要是产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欧洲标准EN 71-1和REACH法规等。

      首饰:2024 年3月,中国出口至欧洲市场的首饰产品被安全门系统通报5起。通报风险类型主要是化学风险。通报原因主要是产品不符合REACH法规。

三、案例分析

电器产品通报案例分析:

      2024年3月22日,匈牙利通报了中国出口的USB充电器(A11/00032/24)。该产品电气绝缘不足,用户可能会接触到带电部件导致触电。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和EN 60598-1的要求。通报采取措施为产品撤出市场和召回产品。

玩具产品通报案例分析:

      2024年3月8日,法国通报了中国出口的毛绒玩具(A11/00026/24)。毛绒玩具帽子上的接缝不牢固,易接触填充材料。孩子可能会把它放进嘴里导致窒息。该产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指令和EN 71-1。通报采取措施为召回产品和撤出市场。

首饰案例分析:

      2024年3月22日,爱尔兰通报了中国出口的手镯(A12/00756/24)。该产品释放出过量的镍(测量值高达 43 μg/cm²/周)。镍是一种强致敏剂,如果存在于与皮肤直接和长时间接触的物品中,会引起过敏反应。通报采取措施为产品退出市场。

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dalian_customs/460702/3294114/yjsd/ckyj/5917560/index.html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时间: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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