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资讯 | 简化版安评报告成功续期,可延长使用至2025年5月1日前

2024-04-29 02:54:38 319

        2024年4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制定了《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2、鉴于化妆品研发需要一定周期,为了避免企业研发资源重复投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导则》要求的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

 

详见: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40422172542190.html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中涉及12项举措,CTI华测检测对12项举措做如下总结概括,供业界同仁参考学习。

01、制定发布交叉参照、毒理学关注阈值、整合策略等相关技术指南,提升化妆品企业安全评估相关方法的应用能力。

02、制定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南,提高化妆品原料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水平。

03、制定发布理化稳定性测试、防腐剂挑战测试、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等相关技术指南,安全评估报告中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可以提供测试或评估结论。

04、制定发布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允许使用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历史数据开展安全评估。

05、整合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相关的数据信息,为化妆品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06、构建面向全行业的化妆品原料数据共享平台。

07、建立安全评估报告分类提交制度,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 08、明确化妆品终产品安全性测试的适用原则,允许企业在缺少个别原料安全数据的情况下,使用终产品的安全性测试结果作为产品安全性评价的参考依据。

09、强化安全评估相关基础建设。加强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化妆品安全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0、落实化妆品企业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责任,做好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再评估,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11、支持化妆品安全评估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推动建立安全评估员制度。

12、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交流与技术合作。构建化妆品安全评估相关沟通交流机制,搭建与行业协会、化妆品企业、化妆品原料企业、安全评估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沟通平台,推动安全评估体系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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