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信部2016年9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保障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规范和统一,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绿色制造体系的主要内容。
2017年11月14日华测认证获得工信委批准《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评价中心》第三方评价资质。
华测认证成立于1993年,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是国内最早的三方认证机构。同时华测认证是工信部批准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评价中心》第三方评价机构,已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工作。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绿色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推动园区绿色化,要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
评价指标 | 评价项目 | ||
1.能源利用绿色化 | 能源产出率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2.资源利用绿色化 | 水资源产出率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中水回用率 | |||
3.基础设施绿色化 | 新建工业建筑绿色建筑比例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比例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4.产业绿色化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 |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比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消减率 | 绿化覆盖率 |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道路遮荫率 |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生态环境绿色化 | |||
5.运行管理绿色化 | 绿色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编制绿色园区发展规划 | 绿色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评价指标 | 评价项目 | |
1.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 | ─ 纳入公司发展规划 ─ 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 ─ 设置专门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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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 | ─ 绿色采购标准制度完善 ─ 供应商认证体系完善 ─ 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健全 |
─ 低风险供应商占比 ─ 对供应商定期审核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培训 |
3.绿色生产 | ─ 节能减排环保合规 ─ 符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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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回收 | ─ 产品回收率 ─ 包装回收率 ─ 回收体系完善(含自建、与第三方联合回收) ─ 指导下游企业回收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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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色信息披露 | ─ 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完善 | |
6.绿色信息披露 | ─ 披露企业节能减排减碳信息 ─ 披露高、中风险供应商审核率及低风险供应商 ─ 披露供应商节能减排信息 ─ 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绿色采购信息) |
当前,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集成融合,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据测算,我国2019年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36.2%。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其节能与绿色发展日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估算,目前我国在用数据中心全年耗电量超过1200亿千瓦时,约占我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的2%。
为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其他所在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
1、申报企业对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填写自评价报告
2、第三方机构评价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可直接由集团公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银行保险机构所属数据中心申报工作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