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每三年开展一次。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和接触人数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并报送《评估报告》。新建的用人单位应在正式投产2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并报送《评估报告》。
执法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实施分类监督执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一、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二、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级(90-100分)、B级(70-89分)、C级(70分以下)。
三、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风险最低,丙类最高。
CTI在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的同时,亦可提供改善方案,协助用人单位尽可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