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第十八条 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北京、湖北、山东、山西、江西、天津、内蒙古、甘肃、河南、河北、江苏、福建、云南、广西和宁夏等在已制定出台的地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出了对土地重点监管单位及其他工业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北京、上海、陕西、四川、江苏、湖北、河北等多个省市都曾出台过关于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技术指南或相关规范要求。
CTI华测检测专业提供在产企业环境调查咨询服务,可完成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等相关服务。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土壤质量土壤样品长期和短期保存指南》(GB/T 32722-2016)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几十家市级重点企业监管名录在产企业重点调查项目(涉及医药、化工、钢铁、垃圾处理、资源回收利用等多行业)
// 专业团队 资质全面
CTI华测检测继承了原南开大学环境规划与评价所的环评甲级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108号)及相应的人才和技术能力,逐渐建立起一支高学历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协会理事会成员、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会成员。同时具备充足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源,自有环保局环评类市级专家库专家,市级优秀环评工程师。
// 全体系技术能力支持
公司以全产业链前期咨询服务为发展理念,在环保领域中具有多年积累的声誉,公司的环评、场地调查等业务多次受到主管部门的嘉奖,其中近五年土壤调查类报告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同时,为不断推动产学研融合及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及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了多名博士后人才。近年来,公司在环境咨询领域获得了多项软件著作权、专利和科研成果,多次在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场地调查评选中获奖。
// 专项技术优势
一、专业技术保障:
1、专业团队:拥有具备丰富环境监测和报告编制经验的专业人员,熟悉各类监测标准和规范,能够准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先进设备:依托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监测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为报告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
二、高效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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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制化服务: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监测方案和报告内容,满足各省市的工作要求。
三、严格质量控制
1.多环节审核: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监测数据和报告内容进行多环节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报告规范、清晰、易读。
2.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合规性保障
1.熟悉法规: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政策,确保监测方案和报告符合相关要求,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2.政策解读:及时为企业解读最新的自行监测政策法规,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