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最新的2021年度欧盟RASFF违规通报分析
2022-01-12 02:20:41 1367

RASFF简介

RASFF(RapidAlertSystemforFoodandFeed)是欧盟委员会建立的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为各成员国进行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方面的信息交换提供有效途径。

欧盟通常在口岸和市场两个环节对食品接触产品进行抽查。如发现产品不合格,将会根据风险的严重性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分布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警报、信息通告、边境拒绝),同时通过RASFF系统通告所有成员国,以及不合格产品出口国。

总体情况

2021年RASFF针对食品接触材料总共通报了271起违规案例。近些年来,每年违规通报数量维持在100多起,今年的异常突增,主要是欧盟在集中全面清理植物纤维制品,尤其是竹纤维餐饮具。植物纤维制品达到182起,占全部违规案例的67.2%

图1:RASFF历年通报数量

图2:植物纤维制品近几年的通报数量

植物纤维制品(182起违规)

植物纤维制品主要是竹纤维制品,也包含麦秆、稻壳、玉米纤维等产品。这些产品并不是完全由植物纤维制成,而是会用到脲醛树脂(UF)、密胺树脂(MF)等作为粘合剂,或者使用竹粉与这些树脂共混,形成复合材料。

欧盟禁止使用植物纤维制品,对于此类产品会采取停止网上销售、撤出市场、从消费者处召回、销毁、退货等一系列措施。

欧盟列出植物纤维制品的四大违规问题:

1 没有授权依据。

竹子、竹粉及类似物质比如玉米纤维,并不在EU10/2011的授权物质清单中。这意味着,欧盟只要看到竹纤维餐饮具,就可以直接将产品归为“不合规产品”。实际执法时,也确实如此。

2 产品溶出甲醛和三聚氰胺的风险较高,尤其是酸性条件和热接触情况。有些产品在多次使用之后,反而会释放出更高浓度的甲醛。

3 标签误导消费者。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1935/2004/EC规定,产品的标签、广告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那些声称产品“纯天然”“100%竹子”或者暗示产品不含任何塑料的情况,不符合标签标识规定。

4 海关避税

植物纤维与树脂共混的产品,被欧盟归类为塑料制品。塑料制品关税为6.5%。而有些企业将植物纤维制品归类为纯竹木制品,纯竹木制品关税为0%。

图3:欧盟委员会关于竹纤维制品的讨论

 Q   欧盟禁止使用植物纤维制品,那么是否可以将产品转移到中国销售?

由于欧盟对植物纤维制品的全面清理,部分企业可能考虑将产品转移到国内销售。目前我国并未明确禁止使用。在GB4806.7的修订稿里提到,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包括竹粉、木粉等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然而目前GB9685和卫生部三新公告中,并未包含竹粉等植物纤维,这也意味着现阶段竹纤维制品是不可使用的,需要企业向官方申请授权使用竹纤维等植物纤维。

其他国家对植物纤维制品的态度与中国类似,既未明确禁止,也没有授权使用。

总的来说,此类产品前景不明,相关企业需要及时关注新的进展。

其他产品(非植物纤维制品)的通报情况(89起违规)

其他产品的违规通报与往年相比,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一些新的信息值得注意。

违规原因包括:初级芳香胺迁移26起、重金属迁移12起、VOC9起、总迁移5起、三聚氰胺8起、甲醛6起、氯丙醇2起、合规文件5起、感官4起、塑化剂5起、BPA1起、物理伤害3起、未知原因3起。

图4:其他产品(非植物纤维制品)违规通报情况

违规原因分析和简述

初级芳香胺迁移(PAA)

2021年的新变化:欧盟塑料修订法规EU2020/1245将初级芳香胺的检出限从0.01mg/kg降低为0.002mg/kg。

PAA每年都是重点通报项目,集中于尼龙厨具。这是因为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MDA)能够增强尼龙的耐高温性能而被广泛使用。另外偶氮染料的分解,也会产生4,4'-MDA和苯胺。因此,4,4'-MDA和苯胺是最常检出的2种芳香胺。

标准修订提醒:中国食品接触材料计划将初级芳香胺纳入新修订的标准中,涉及的材质包括塑料、橡胶、粘合剂等。目前这些修订的标准已经出了征求意见稿。无论是出口还是内销,都需要关注初级芳香胺的变化。

图5:尼龙厨具

重金属迁移

2021年的变化:往年意大利针对不锈钢制品有很多起违规通报,今年只有3起。

玻璃杯、陶瓷杯主要是铅镉溶出。铝托盘、平底锅、烧烤钢叉、餐刀等金属制品则会溶出铅、镉、铬、镍、钴、锰等元素。

标准修订提醒:欧盟的陶瓷指令已经多年未修订,目前欧盟正在启动新的修订计划,新的法规标准将会涵盖陶瓷和玻璃制品,可能会大幅降低铅镉限值,新增金属元素,详见下表。建议企业提前进行内部排查。

表1欧盟陶瓷修订计划(注:此处限值仅为欧盟会议讨论稿,并非正式标准)

金属元素

扁平制品 

ug/dm2

空心制品 ug/L

烹饪制品和大于3L的容器 ug/L

2

10

3.3

0.4

2

0.7

200

1000

333

0.4

2

0.7

240

1200

400

4

20

7

720

3600

1200

六价铬

禁止

禁止

禁止

4

20

7

三聚氰胺迁移和甲醛迁移

每年的重点通报项目。主要来自密胺制品(未添加植物纤维成分),因为密胺就是由三聚氰胺和甲醛聚合而成,在酸性条件下,容易释放甲醛和三聚氰胺。

图6:三聚氰胺和甲醛聚合而成密胺树脂

挥发性有机物VOC

主要来自硅胶制品。法国测试条件是200度4h烘烤,前后的重量相差不可超过0.5%。

标准修订提醒:德国以前的测试条件与特定迁移的条件一致,现在BfR建议将条件统一调整为200度4h。

氯丙醇

常见的氯丙醇是3-氯-1,2-丙二醇(3-MCPD),也有1,3-二氯-2-丙醇。主要来自纸制品湿强剂的分解残留。

标准修订提醒:我国纸制品的修订稿新增氯丙醇,限值与德国一致:1,3-二氯-2-丙醇不得检出,3-氯-1,2-丙二醇≤12μg/L。

塑化剂

5起塑化剂违规案例中,有2起产品是纸吸管,1起是婴儿奶瓶,2起是PLA制品。其中,纸吸管和婴儿奶瓶迁移的塑化剂都是大家所熟知的DBP和DIBP这些邻苯类增塑剂。而通报的2起PLA制品中,所用的塑化剂则是柠檬酸三丁酯(CASNo.77-94-1),柠檬酸三丁酯不在法规(EU)10/2011附件I的授权物质清单中,不可有意添加。PLA是典型的生物降解塑料,也是近两年的热门环保材料,如果企业使用PLA制造餐具,需要关注这类通报案例。

篇幅有限,其他违规项目此处不再一一分析。

小结

RASFF系统已经稳定运行多年,有些项目是每年都会通报的重点项目,包括尼龙制品的初级芳香胺,陶瓷和金属制品中的重金属元素迁移,密胺中的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等。今年全面清理的植物纤维制品,由于使用了密胺树脂,也很容易溶出甲醛和三聚氰胺。对于邻苯类增塑剂和双酚A,国内大多数企业都已严格管控这些物质,所以实际上每年的通报很少,反而是一些新型的增塑剂值得注意,比如前文提到的柠檬酸三丁酯,还有欧盟之前通报过的环氧大豆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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