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2024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7-04 02:38:03 291

  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工作,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配额方案》),在继续免费发送配额的基础上,很多细节较过去方案有改变!

  一优化配额分配的基础参数,由基于供电量改为基于发电量。

  二将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调整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

  三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理范围。

  四引入配额结转政策,重点排放单位在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可申请将持有的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对此有意见的可以反馈;

  

  主要涉及以下四类机组:

  (一)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二)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三)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

  (四)燃气机组。

  《配额方案》正文包括工作原则、实施范围、机组分类、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结转和重点排放单位出现合并、分立、关停等情况时的配额处理8方面内容。6个附件分别就各类别机组判定标准、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燃煤和燃气机组配额核定方法、配额结转以及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及履约流程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说明。

  相较于《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配额方案》在保持政策延续和稳定的基础上,对以下方面作了优化完善,具体如下。

  一优化配额分配的基础参数,由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改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

  二将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调整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

  三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理范围。

  四引入配额结转政策,重点排放单位在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可申请将持有的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配额方案》以2023年各类机组平衡值为基础,充分考虑发电行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承受能力,对各类机组的基准值进行了下调。

  

  2023年平衡值是基于2023年碳排放数据,综合考虑履约优惠政策、修正系数计算,是各类机组发电、供热碳排放配额量与应清缴配额平衡时对应的数值。在这个盈亏平衡点上,整个市场的总排放量和配额的发放量相等,基准值相较于平衡值的下降幅度通常代表了配额分配的收紧幅度。

  《配额方案》显示,2023年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较2023年平衡值下降约0.4%,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较平衡值下降约0.8%,非常规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较平衡值下降约0.8%,燃气机组发电基准值较平衡值上升约2.0%,燃煤机组供热基准值均较平衡值下降约0.3%,燃气机组供热基准值均较平衡值上升约2.0%。2024年各类别机组发电、供热基准值均较2023年基准值下降约0.5%。

  “表征配额松紧程度的各类机组配额盈缺率未发生大的变化,整个行业配额将基本盈亏平衡、略有缺口,与2021、2022年度情况大致相当。”方案《编制说明》提到。

  

  历年基准值变化

  据悉,基准值的下降主要受统计核算口径变化影响。一是由原来基于供电量改为基于发电量核算配额量,而发电量相比于供电量数值更大,造成基准值数值更小。二是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这部分间接排放占直接排放总量的比例较低,发挥的减排效果有限,但显著增加了企业报告、核算负担)纳入配额管理范围,排放量将出现小幅下降,相应降低了基准值。

  此次《配额分配》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出台了配额结转政策,规定了市场主体持有的配额留存至后续年度使用的条件,引导交易主体调整交易策略,调节配额供需。

  为避免对控排企业和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配额分配较为宽松,盈余接近7%,由于碳价长期看涨,发电企业惜售配额,导致碳价低,市场交易不活跃。

  此次出台的配额结转制度参考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做法,鼓励配额盈余企业出售配额、释放配额供给,将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最大可结转量与交易行为挂钩,明确了配额结转的相关规则。

  《配额分配》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在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持有的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2019—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附件5》规定了最大结转量的计算公式,即最大结转量=净卖出量(卖出减去买入)×结转倍率(1.5)。卖出越多,最大结转量就越高。

  其中可结转量不高于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期末持仓量;净卖出量计算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计算结果小于0则取值为0。

  另外可以看出,发电行业的履约周期也发生了变化:从两年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根据《配额方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各重点排放单位2023、2024年度经核查碳排放相关数据,核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2023、2024年度应清缴配额量。

  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与其发电设施排放量等量的配额(不含因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以完成2023年度履约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履约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因供热比计算程序繁琐,难以准确获取,导致供热量修正系数计算结果出现偏差,此次《配额方案》取消了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反映了主管部门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的努力,在“精确”和“统一”之间平衡取舍。。

  此外,《配额方案》将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调整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并修改适用范围,以精准支持鼓励调峰机组,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量接入。

  

  

 

  

  来源: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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