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每周资讯丨2024年第17期

2024-05-08 08:43:25 225

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ssps/art/2024/art_bc71c957f43e49a99f22f9568ccf7a07.html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间:2024-4-3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的公告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在我国生效实施,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涉及的境外生产厂商资质证明文件、上市销售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委托书(协议)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公约》缔约国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但中国外交部公布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注释中注明不适用的除外。

特此公告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ssps/art/2024/art_7a76fc1511fe4a32bf71512fc2daa8ba.html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间:2024-4-2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医食品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特医食品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_a2f1d114fcb447e989fc92536c8ba7fa.html

【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间:2024-4-2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

      行政规范性文件《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已经2024年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9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原文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spjys/tzgg/art/2024/art_886d21030f2d4dc6850722aa8c02ead7.html

【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间:2024-4-29】

 

监督抽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3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3月,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523批次,不合格497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2.21%。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从抽检食品品种来看,居民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23%、0.83%、3.28%和0.27%,乳制品全部合格。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其中,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均无不合格样品检出。

详见: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414268.html

  【信息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24-4-2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97389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9087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3%,较2022年下降0.13个百分点。

      从抽样食品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52%、0.80%、0.81%、0.14%、0.13%,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与上年比,餐饮食品、饼干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蔬菜制品、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其中,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0.77%、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0.1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0.12%、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0.07%,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通告原文。

详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cjs/art/2024/art_a3bbcf9057e240d284343e782ffd63e5.html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间:2024-4-29】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29类食品53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18批次,其中,餐饮食品531批次,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280批次,30批次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76批次,1批次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76批次,2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123批次1批次不合格,全部合格的有:保健食品17批次,饼干95批次,茶叶及茶叶制品42批次,蛋制品66批次,豆制品119批次,方便食品79批次,蜂产品35批次,糕点193批次,罐头115批次,酒类160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2批,冷冻饮品21批次,肉制品183批次,粮食加工391批次,乳制品141批次,食糖9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6批次,蔬菜制品183批次,薯类和膨化类食品105批次,水产制品98批次,速冻食品167批次,糖果制品88批次,调味品247批次,饮料220批次。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详见:

https://www.szwz.gov.cn/zwgk/zdlyxxgkml/spypaq/zlxx/spzlxx/content/post_953165.html

 【信息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时间:2024-4-25】

 

 

批文动态

 

2024年4月3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4月3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4月3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4月3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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