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专栏本期热点资讯:对于第三方碳核查等机构,表现好可获100万元奖励;碳普惠含方法学等活动30万、50万、100万奖励;绿电对应减排量可用于抵销重点排放单位不足以履约部分的当年度碳排放量;碳足迹碳标签10万元;将碳排放管理员等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我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88128525(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fz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碳相关
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八)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鼓励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服务发展,逐步向低碳咨询、核查、认证、碳资产管理、碳资产交易等相关服务延伸拓展,对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供碳排放核查、碳减排评估等服务的,根据核查数据准确性、管理碳资产额度等标准评选优秀服务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鼓励开发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碳汇等节能降碳重点领域碳普惠方法学,对具备碳减排效益且经备案公布的碳普惠方法学予以资助,单个方法学资助30万元,使用财政资金制定的碳普惠方法学不重复享受资助;对依据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的碳普惠应用程序运营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依据碳普惠场景创建指引打造的碳普惠场景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完善碳普惠交易规则,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作为补充抵消机制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
(十)鼓励绿电绿证交易。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每万千瓦时交易量奖励50元。建设深圳市“绿电历”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查询、认证及相关服务,提供科学、权威的用电碳排放数据。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加强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衔接,将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与CCER不重复核证)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核证减排量,用于抵销重点排放单位不足以履约部分的当年度碳排放量。
(二十一)推动标准、认证、计量与国际接轨。支持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建筑碳计量等绿色低碳领域地方标准编制,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再分别资助3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面向国际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与碳标签认证工作,对单个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支持制定碳计量技术规范,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二十九)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碳捕集利用、碳管理、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方向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学科,鼓励围绕新建学科建立碳中和技术学院、低碳特色学院等,相关学科和学院建设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完善深圳市绿色低碳技能人才评估鉴定模式,在深圳市内开展绿色低碳职业技能鉴定,将碳排放管理员等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建设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和大湾区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实训基地,开展职业培训、推进产教融合。